〈雍也1〉子曰:「雍也可使南面。」
這章是第六篇〈雍也〉篇的開章,古注都分成卅章,只有朱子分成廿八章。「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畫」(ctext.org)網站也根據古注分章。朱注將此章和第二章合併為一章。
孔子說:「冉雍的才能和德行都足堪治國大任。」
「南面」的解釋有趣,古注都說是為「諸侯」,朱子大膽些,說「人君聽治之位」,專制王朝時代,這樣的說法需要一點勇氣。民主時代,「南面」就是「當官治理」,或者更廣泛講,凡是管到公眾事物的人﹝公務員﹞都算是「南面」吧!
「雍」是孔子弟子,姓冉,名雍,字仲弓。跟《論語》中得了惡疾的冉伯牛是同宗。古注都說冉雍的父親不是好東西,讓冉雍很苦惱,孔子曾經鼓勵過他,希望他不要自暴自棄。這裡的話更是孔子對弟子極高的讚美。可是他在「孔門四科」的「德行四傑」中列名第四(〈先進3〉)。所以他的德行是出乎眾弟子之上,這點應該毫無疑問。可是這裡孔子說他「足堪治國大任」,恐怕不只是古書上強調的德行好而已(《史記》〈仲尼弟子列傳14〉),應該也有相當不錯的用事才能才是。他除了像其他諸多弟子向孔子請教過「仁」的問題之外,後來當了季氏的家臣,還請教過孔子為政之道(〈子路2〉)。
在其他古書中(《孔子家語》〈刑政1〉、《孔叢子》〈刑論1〉和《孔叢子》〈刑論6〉),他還對於「刑」和「政」的取捨問題十分關心,可惜並沒有在《論語》中被記載。「依經解經」可以彌補《論語》的不足之處。
子貢在評論諸位師兄弟時,說過:「在貧如客,使其臣如藉;不遷怒,不探怨,不錄舊罪,是冉雍之行也。」(《大戴禮記》〈衛將軍文子4〉和《孔子家語》〈弟子行1〉)看來他也是「內聖外王」兼修的。
這麼看來,冉雍應該可以身跨孔門「德行」和「政事」兩科才是。顏淵德行,無人可比,但是孔子沒誇獎過他可以「南面」。這麼說來,冉雍可能可以躋身「孔門第一」的位置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附錄
《孔子家語》〈七十二弟子解4〉冉雍,字仲弓,伯牛之宗族。生於不肖之父,以德行著名。
《史記》〈仲尼弟子列傳12〉冉雍字仲弓。
《史記》〈仲尼弟子列傳14〉孔子以仲弓為有德行,曰:「雍也可使南面。」
〈雍也2〉仲弓問子桑伯子,子曰:「可也簡。」仲弓曰:「居敬而行簡,以臨其民,不亦可乎?居簡而行簡,無乃大簡乎?」子曰:「雍之言然。」
〈雍也6〉子謂仲弓曰:「犂牛之子騂且角,雖欲勿用,山川其舍諸?」
〈先進3〉德行:顏淵,閔子騫,冉伯牛,仲弓。言語:宰我,子貢。政事:冉有,季路。文學:子游,子夏。
〈顏淵2〉仲弓問仁。子曰:「出門如見大賓,使民如承大祭。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在邦無怨,在家無怨。」仲弓曰:「雍雖不敏,請事斯語矣。」
〈子路2〉仲弓為季氏宰,問政。子曰:「先有司,赦小過,舉賢才。」曰:「焉知賢才而舉之?」曰:「舉爾所知。爾所不知,人其舍諸?」
《孔子家語》〈刑政1〉仲弓問於孔子曰:「雍問至刑無所用政,至政無所用刑。至刑無所用政,桀、紂之世是也;至政無所用刑,成、康之世是也。信乎?」孔子曰:「聖人之治化也,必刑政相參焉。太上以德教民,而以禮齊之。其次以政言導民,以刑禁之,刑不刑也。化之弗變,導之弗從,傷義以敗俗,於是乎用刑矣。顓五刑必即天倫,行刑罰則輕無赦。刑、侀也;侀、成也。壹成而不可更,故君子盡心焉。」仲弓曰:「古之聽訟,尤罰麗於事,不以其心,可得聞乎?」孔子曰:「凡聽五刑之訟,必原父子之情,立君臣之義以權之;意論輕重之序,慎深淺之量以別之;悉其聰明,正其忠愛以盡。大司寇正刑明辟以察獄,獄必三訊焉。有旨無簡,則不聽也。附從輕,赦從重,疑獄則泛與眾共之,疑則赦之,皆以小大之比成之。是故爵人必於朝,與眾共之也;刑人必於市,與眾棄之也。古者公家不畜刑人,大夫弗養其。士遇之塗,弗與之言,屏諸四方,唯其所之,弗及與政,弗欲生之也。」仲弓曰:「聽獄,獄之成成何官?」孔子曰:「成獄於吏,吏以獄之成告於正;正既聽之,乃告大司寇;大司寇聽之,乃奉於王;王命三公卿士,參聽棘木之下,然後乃以獄之成疑于王。王三宥之,以聽命而制刑焉。所以重之也。」仲弓曰:「其禁何禁?」孔子曰:「巧言破律,遁名改作,執左道與亂政者,殺;作婬聲,造異服,設伎奇器以蕩上心者,殺;行偽而堅,言詐而辯,學非而博,順非而澤,以惑眾者,殺;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者,殺。此四誅者,不以聽。」仲弓曰:「其禁盡於此而已?」孔子曰:「此其急者。其餘禁者十有四焉。命服命車不粥於市;珪璋璧琮不粥於市;宗廟之器不粥於市;兵軍旍旗不粥於市;犧牲秬鬯不粥於市;戎器兵甲不粥於市;用器不中度,不粥於市;布帛精麤不中數,廣狹不中量,不粥於市;姦色亂正色,不粥於市;文錦珠玉之器,雕飾靡麗,不粥於市;衣服飲食不粥於市;果食不時,不粥於市;五木不中伐,不粥於市;鳥獸魚鱉不中殺,不粥於市。凡執此禁以齊眾者,不赦過也。」
《孔叢子》〈刑論1〉仲弓問古之刑教與今之刑教。孔子曰:「古之刑省,今之刑繁。其為教,古有禮然後有刑,是以刑省;今無禮以教,而齊之以刑,刑是以繁。《書》曰:『伯夷降典,折民維刑』,謂下禮以教之,然後維以刑折之也。夫無禮則民無恥,而正之以刑,故民苟免。」
《孔叢子》〈刑論6〉《書》曰:「哀敬折獄。」仲弓問曰:「何謂也?」孔子曰:「古之聽訟者察貧賤,哀孤獨,及鰥寡、老弱不肖而無告者,雖得其情,必哀矜之。死者不可生,斷者不可屬。若老而刑之,謂之悖;弱而刑之,謂之克。不赦過謂之逆,率過以小罪謂之抧。故宥過赦小罪,老弱不受刑,先王之道也。《書》曰:『大辟疑赦。』又曰:『與其殺不辜,寧失不經。』」
《大戴禮記》〈衛將軍文子4〉在貧如客,使其臣如藉;不遷怒,不探怨,不錄舊罪,是冉雍之行也。孔子曰:『有土君子,有眾使也,有刑用也,然後怒;匹夫之怒,惟以亡其身。』《詩》云:『靡不有初,鮮克有終。』以告之。
《孔子家語》〈弟子行1〉在貧如客,使其臣如借,不遷怒,不深怨,不錄舊罪,是冉雍之行也。孔子論其材曰:『有土之君子也,有眾使也,有刑用也,然後稱怒焉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