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0月1日 星期四

〈顏淵12〉子路無宿諾

〈顏淵12〉子曰:「片言可以折獄者,其由也與?」子路無宿諾。

這章講的是子路的明快行事風格。有的將「子路無宿諾」這句話別立一章。

孔子說:「只聽一造之言就可以進行司法判決的,大概只有子路這樣的人吧?」子路﹝不輕易答應別人,但是如果﹞答應別人要做的事情,不會拖到明天。


「片」是「偏」(孔安國)或「半」(鄭玄),「片言」是「半言」(朱子)。「折」,是「斷」(朱子),「折獄」是「判辨獄訟之事也」(皇侃)。「宿」有作「豫」(何晏和戴望)、「逆」(皇侃)、「留」(朱子)、「止」(《說文解字》)和「夜」(黃懷信)幾種解釋。「諾」則有「許」(皇侃)和「應」(劉寶楠)二解。

孔安國說:「聽訟必須兩辭以定是非,偏信一言以折獄,為子路可也。」但是這是讚美之辭?還是貶抑之辭?如果從子路「明快」來看,應該是讚美;如果從「公正」來看,子路沒聽兩造之辭就做出司法判決,實在太過莽撞了,這樣就應該是貶抑的批評。

皇侃說這段話還有另一種解釋:「子路性直,情無所隱者,若聽子路之辭,則一辭亦足也」。這種解釋強調的是子路的說話風格,和司法審判沒有關係。但是持這種見解的前輩比較少。

孔子雖然這麼講,恐怕只是一個假設之辭,並非發生過的實情。在古籍中找不到子路擔任司法審判的任何記載。

《說苑》〈政理8〉有個故事:衛靈公請教史鰌、子路和子貢三位「治理的優位順序」,史鰌認為司法(大理)為先,子路認為「軍事」(司馬)為先,子貢則認為「教」(教育文化)為先。這和孔子說的「足食、足兵、民信」(〈顏淵7〉)的治國三階段任務的後兩個階段是吻合的。

子路無宿諾,好像也找不到實例。不過毓老師認為子路即知即行,可已算是比王陽明還要早的「知行合一」的始祖。

話說回來,子路折獄的境界,畢竟不如孔子。欲知詳情,且聽下章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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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錄

《說苑》〈政理8〉衛靈公問於史鰌曰:「政孰為務?」對曰:「大理為務,聽獄不中,死者不可生也,斷者不可屬也,故曰:大理為務。」少焉,子路見公,公以史鰌言告之,子路曰:「司馬為務,兩國有難,兩軍相當,司馬執枹以行之,一鬥不當,死者數萬,以殺人為非也,此其為殺人亦眾矣,故曰:司馬為務。」少焉,子貢入見,公以二子言告之,子貢曰:「不識哉!昔禹與有扈氏戰,三陳而不服,禹於是修教一年而有扈氏請服,故曰:去民之所事,奚獄之所聽?兵革之不陳,奚鼓之所鳴?故曰:教為務也。」
〈顏淵7〉子貢問政。子曰:「足食。足兵。民信之矣。」子貢曰:「必不得已而去,於斯三者何先?」曰:「去兵。」子貢曰:「必不得已而去,於斯二者何先?」曰:「去食。自古皆有死,民無信不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