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0月1日 星期四

〈子路3〉必也正名乎

〈子路3〉子路曰:「衛君待子而為政,子將奚先?」子曰:「必也正名乎!」子路曰:「有是哉,子之迂也!奚其正?」子曰:「野哉由也!君子於其所不知,蓋闕如也。名不正,則言不順;言不順,則事不成;事不成,則禮樂不興;禮樂不興,則刑罰不中;刑罰不中,則民無所措手足。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,言之必可行也。君子於其言,無所苟而已矣!」

這章是孔子教誨子路為政先後的順序。

子路請教孔子:「如果衛出公請您去治理衛國,您要先從哪一項開始?」孔子回答說:「那就一定要從正名實開始啊!」子路聽了就﹝很不以為然地﹞說:「有這種事?您是不是扯得太遠了﹝不切實際﹞?正甚麼名實啊?」孔子也很不客氣地回答說:「由啊!你講話怎麼這麼粗魯!一位有德的君子對於他所不知道的事情,就會有所保留。君臣之名實如果不正,正式場合說話就不會順暢;正式場合說話不順暢,那麼國家大事就沒法成功;國家大事沒法成功,禮樂就不能落實運行;禮樂不能落實運行,刑罰就會失去它的公正性;刑罰失去公正性,那麼人民就不知道該如何是好。所以,一位有德的統治者先正名實,然後才可以在正式場合說話順暢,正式場合說出來的話也才能踐行。有德的統治者對於正式場合說的話都不是隨隨便便的。」



這件事情發生的年代有二說:一說是魯哀公六年(西元前489年,孔子時年六十三)(戴望);一說魯哀公十年(西元前485年,孔子時年六十七)。

「衛君」是指「衛出公」,名輒,因為父親蒯聵謀害祖父衛靈公之妻事敗出走,所以出公輒就繼承了祖父的君位。後來父親蒯聵奪位復辟,他又逃往他鄉。四年後蒯聵被趕走,出公輒才又回到衛國當政。朱子認為「是時出公不父其父而禰其祖,名實紊矣,各孔子以正名為先。」。劉寶楠也認為「正名」是指「蒯聵之事」。

「正名」的說法有數種:一、馬融說是「正百事之名」,皇侃說是「正百物之名」;二、朱子說是「名實」,程樹德也這麼主張;三、戴望說:「名有三科:一曰命物之名,方圓白黑是也;二曰毀譽之名,善惡貴賤是也;三曰況謂之名,賢愚愛憎是也」;四、劉寶楠說是「正世子之名」,特別是根據孔子的看法,蒯聵沒有被靈公廢除其繼承權,雖然逃亡在外,靈公死後應該繼位,所以稱其為世子,表示他應該有繼承權。

「迂」是「遠」(包賢和皇侃)或「遠於事情,非今日之急務也」(朱子)或「往」(戴望)。「野」是「不達」(孔安國和皇侃)或「鄙俗」(朱子),也就是「質勝文則野」(〈雍也18〉)。這也是孔子告誡他「知之為知之,不知為不知,是知也」(〈為政17〉)的重要理由。

「興」是「行」(皇侃)或「改作憲章」(戴望)。「措」是「置立」。「刑」是大罪,「罰」是小罪。「不中」是「不得中正」(戴望)。

最後孔子說「君子名之必可言也,言之必可行也。君子於其言,無所茍而已矣!」朱子和黃式三都引證蒯聵相關史實來解說。黃懷信則認為這段話是純就「正名」而說,不必然是指衛公子事。

「正名」的重要性,傳承到荀子思想中。《荀子》〈正名3〉就說過:「王者之制名,名定而實辨,道行而志通,則慎率民而一焉。」董仲舒的《春秋繁露》〈實性1〉則引用孔子這裡說的「名不正則言不順」,延伸到「性有善質,而未能為善也」的結論。甚至《呂氏春秋》〈審分覽〉〈審分3~4〉中也說到:「人主不可以不審名分」以及得出「國之亡也,名之傷也」的結論。

有幾個孔子「正名」的實例。〈顏淵20〉中孔子就在回答子張的問題時,將「聞」和「達」加以「正名」。《韓詩外傳》〈卷五33〉孔子也恭敬地回答季孫:「吾聞君取於臣,謂之取,不曰假。」季孫事也欣然接受告訴他的下屬說:「今以往,君有取,謂之取,無曰假。」最後故事的結尾是:「孔子曰正假馬之言,而君臣之義定矣。《論語》曰:『必也正名乎!』《詩》曰:『君子無易由言。』」﹝《詩經》〈小雅〉〈小旻之什〉〈小弁8〉,大致的意思是:君子不要輕易發言。﹞

「名、言、事、禮樂、刑罰」這五項指的應該都是「國家的制度」,因為子路這裡問的是「為政」,而不是一般生活。前四項都是從正面來說,後一項則是負面的;制度不立,人民就不知所措,君臣上下就處於一個疏離崩解的狀態。

不同的時代,政治上的名和實也會不同。譬如:以前稱作「官員」,現在稱作「公僕」,原來「管人」的意象轉化成「服務」的意象,雖然實質上差別可能不大。

在同門的關係上,我也強調過幾次「正名」的問題:一是老師的名諱「愛新覺羅毓鋆」應該是一個完整的單位,不該因為名字太長就隨便改成「愛新覺羅‧毓鋆」,中間的點應該去掉;另一個是我們受教於老師門下的弟子應該稱老師為「毓老師」而不能隨老師同輩或外人那樣稱「毓老」,縱然同門這樣稱呼沒有不敬的意思,但總是不合於學生稱呼老師之禮。別人沒跟老師讀過書可以不懂,我們這些弟子跟著老師念過幾年聖賢書,應該更注意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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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錄

〈雍也18〉子曰:「質勝文則野,文勝質則史。文質彬彬,然後君子。」
〈為政17〉子曰:「由!誨女知之乎?知之為知之,不知為不知,是知也。」
《荀子》〈正名3〉故王者之制名,名定而實辨,道行而志通,則慎率民而一焉。故析辭擅作名,以亂正名,使民疑惑,人多辨訟,則謂之大姦。其罪猶為符節度量之罪也。故其民莫敢託為奇辭以亂正名,故其民愨;愨則易使,易使則公。其民莫敢託為奇辭以亂正名,故壹於道法,而謹於循令矣。如是則其跡長矣。跡長功成,治之極也。是謹於守名約之功也。今聖王沒,名守慢,奇辭起,名實亂,是非之形不明,則雖守法之吏,誦數之儒,亦皆亂也。若有王者起,必將有循於舊名,有作於新名。然則所為有名,與所緣以同異,與制名之樞要,不可不察也。
《春秋繁露》〈實性1〉孔子曰:「名不正則言不順。」今謂性已善,不幾於無教而如其自然!又不順於為政為道矣。且名者性之實,實者性之質。質無教之時,何遽能善?善如米,性如禾。禾雖出米,而禾未可謂米也。性雖出善,而性未可謂善也。米與善,人之繼天而成於外也,非在天所為之內也。天所為,有所至而止。止之內謂之天,止之外謂之王教。王教在性外,而性不得不遂。故曰性有善質,而未能為善也。豈敢美辭,其實然也。
《呂氏春秋》〈審分覽〉〈審分3〉夫名多不當其實、而事多不當其用者,故人主不可以不審名分也。不審名分,是惡壅而愈塞也。壅塞之任,不在臣下,在於人主。堯、舜之臣不獨義,湯、禹之臣不獨忠,得其數也;桀、紂之臣不獨鄙,幽、厲之臣不獨辟,失其理也。
《呂氏春秋》〈審分覽〉〈審分4〉今有人於此,求牛則名馬,求馬則名牛,所求必不得矣;而因用威怒,有司必誹怨矣,牛馬必擾亂矣。百官,眾有司也;萬物,群牛馬也。不正其名,不分其職,而數用刑罰,亂莫大焉。夫說以智通,而實以過悗;譽以高賢,而充以卑下;贊以潔白,而隨以汙德;任以公法,而處以貪枉;用以勇敢,而堙以罷怯;此五者,皆以牛為馬,以馬為牛,名不正也。故名不正,則人主憂勞勤苦,而官職煩亂悖逆矣。國之亡也,名之傷也,從此生矣。
〈顏淵20〉子張問:「士何如斯可謂之達矣?」子曰:「何哉,爾所謂達者?」子張對曰:「在邦必聞,在家必聞。」子曰:「是聞也,非達也。夫達也者,質直而好義,察言而觀色,慮以下人。在邦必達,在家必達。夫聞也者,色取仁而行違,居之不疑。在邦必聞,在家必聞。」
《韓詩外傳》〈卷五33〉孔子侍坐於季孫。季孫之宰通曰:「君使人假馬,其與之乎?」孔子曰:「吾聞君取於臣,謂之取,不曰假。」季孫悟,告宰通曰:「今以往,君有取,謂之取,無曰假。」孔子曰正假馬之言,而君臣之義定矣。《論語》曰:「必也正名乎!」《詩》曰:「君子無易由言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