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月13日 星期二

〈雍也25〉子曰:「觚不觚,觚哉!觚哉!」

〈雍也25〉子曰:「觚不觚,觚哉!觚哉!」

這章是比喻的說法,用字很簡單,一個「觚」不斷重複,像是在說繞口令,其實蘊含著孔子的無限哀思。

徒有祭禮用的酒器而喪失了祭禮的原意,這樣的酒器還有甚麼意思!這樣的酒器還有甚麼意思!

關鍵字當然就是這個「觚」字,朱子的集注中提出兩種說法:「或曰酒器,或曰木簡,皆器之有棱者也。」


第一種說法「觚」是祭祀時裝酒的禮器。「觚」的容量是二升﹝《說文解字》〈角部2483〉說是「三升」﹞,容量一升的叫做「爵」。皇侃的注引用到王肅的說法:「當時沉湎於酒,故曰觚不觚,言不知禮也。」接著引證蔡謨:「酒之亂德,自古所患,故《禮》說三爵之制,《尚書》著明〈酒誥〉之篇,《易》有濡首之戒,《詩》列〈賓筵〉之刺,皆所以防沉湎。」邢昺和劉寶楠又都引用《五經異義》中引用《韓詩說》:「一升曰爵。爵、盡也、足也。二升曰觚。觚、寡也、飲當寡少。三升曰觶﹝音志﹞。觶、適也,飲當自適也。四升曰角。角、觸也,不能自適,觸罪過也。五升曰散。散、訕也,飲不省節,為人謗訕。」這些不同容量的酒器命名就蘊含著「飲酒適量」的深意在酒器的名字中,希望警惕飲酒人。毛奇齡就是這麼主張的:「觚不觚者,戒酗也。」就好像現在提醒飲酒人「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」一樣。但是效果好像也都一樣。

第二種說法,「觚」「竹簡」,戴望認為「孔子削觚而志有所念,觚不時成,故曰觚哉觚哉,以喻為政而至純太平,非一日之積」。劉寶楠也多方引證有這個說法。如果是這樣的話,這句話就變成「如果連觚都削不好,還妄想做出甚麼大事來嗎?不可能的吧!」

整句的意思,何晏早就說是「以喻為政不得其道則不成。」邢昺正面說:「為政須遵禮道也。」這些解釋都似是而非。

楊樹達先生遵循依經解經的立場發現,這正是孔子的「正名」問題,也就是「名」和「實」之間的問題,特別是當時許多事情都名存實亡,所以孔子極力主張為政要以「正名」為先(〈子路3〉),讓名實相符,循名責實,權責相符,建立起一套政治責任倫理。

自稱「私淑孔子」的孟子,對於「正名」並沒有多做闡述。相對來看,荀子在這方面就繼承了孔子的思想,在《荀子》一書中特別有〈正名〉一篇。董仲舒也強調:「治國之端在正名。」(《春秋繁露》〈玉英1〉)後世甚至出現了「名家」(《漢書》〈藝文志280〉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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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錄

《說文解字》〈角部2483〉觚:鄉飲酒之爵也。一曰觴,受三升者謂之觚。从角瓜聲。
〈子路3〉子路曰:「衛君待子而為政,子將奚先?」子曰:「必也正名乎!」子路曰:「有是哉,子之迂也!奚其正?」子曰:「野哉由也!君子於其所不知,蓋闕如也。名不正,則言不順;言不順,則事不成;事不成,則禮樂不興;禮樂不興,則刑罰不中;刑罰不中,則民無所措手足。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,言之必可行也。君子於其言,無所苟而已矣。」
《荀子》〈正名3〉故王者之制名,名定而實辨,道行而志通,則慎率民而一焉。故析辭擅作名,以亂正名,使民疑惑,人多辨訟,則謂之大姦。其罪猶為符節度量之罪也。故其民莫敢託為奇辭以亂正名,故其民愨;愨則易使,易使則公。其民莫敢託為奇辭以亂正名,故壹於道法,而謹於循令矣。
《春秋繁露》〈玉英1〉謂一元者,大始也。知元年誌者,大人之所重,小人之所輕。是故治國之端在正名。名之正,興五世,五傳之外,美惡乃形,可謂得其真矣,非子路之所能見。
《春秋繁露》〈深察名號4〉名生於真,非其真,弗以為名。名者,聖人之所以真物也。名之為言真也。故凡百譏有者,各反其真,則者還昭昭耳。欲審曲直,莫如引繩;欲審是非,莫如引名。名之審於是非也,猶繩之審於曲直也。詰其名實,觀其離合,則是非之情不可以相讕已。今世暗於性,言之者不同,胡不試反性之名。性之名非生與?如其生之自然之資謂之性。性者質也。詰性之質於善之名,能中之與?既不能中矣,而尚謂之質善,何哉?性之名不得離質。離質如毛,則非性已,不可不察也。《春秋》辨物之理,以正其名。名物如其真,不失秋毫之末。故名隕石,則後其五,言退,則先其六。聖人之謹於正名如此。
《史記》〈禮書3〉周衰,禮廢樂壞,大小相踰,管仲之家,兼備三歸。循法守正者見侮於世,奢溢僭差者謂之顯榮。自子夏,門人之高弟也,猶云「出見紛華盛麗而說,入聞夫子之道而樂,二者心戰,未能自決」,而況中庸以下,漸漬於失教,被服於成俗乎?孔子曰「必也正名」,於衛所居不合。仲尼沒後,受業之徒沈湮而不舉,或適齊、楚,或入河海,豈不痛哉!
《漢書》〈藝文志280〉名家者流,蓋出於禮官。古者名位不同,禮亦異數。孔子曰:「必也正名乎!名不正則言不順,言不順則事不成。」此其所長也。及譥者為之,則苟鉤鈲析亂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