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月26日 星期一

〈述而10〉哭則不歌

〈述而10〉子於是日,哭則不歌。

有人主張這章要連著上章一起,甚至皇侃的版本將兩章合成一章。

如果連上章讀,這章就還是在「弔喪之日」的脈絡下。如果就一般情況而言,表達的就是孔子的情緒以及禮的規定,都不在「哭」和「歌」的兩個「悲」「喜」極端擺盪。

「是日」有兩種解釋:何晏就雲淡風輕地說「一日之中」,並沒有特別說喪禮;皇侃說「即弔赴之日」,邢昺說是「聞喪之日」。


因為對於「是日」的解釋不同,「哭」也就有不同的意義:朱子特別明指為「吊哭」;其餘則認為是一般的哭。

當時的喪禮顯然是不「歌」的(《禮記》〈曲禮上67〉),此外,「望柩不歌」、「不巷歌」、「適墓不歌」,以及「哭日不歌」。

「歌」和「哭」對舉,前者是值得高興的事,後者則是悲哀的事(《荀子》〈解蔽3〉和《淮南子》〈脩務訓5〉)。

人的喜怒哀樂是內心的情緒,這些情緒都要配合外在的禮節,這樣才是孔子認為符應「天地萬物合一」的「性命道合一」(《禮記》〈中庸1〉)的最高境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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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錄

《禮記》〈曲禮上67〉適墓不登壟,助葬必執紼。臨喪不笑。揖人必違其位。望柩不歌。入臨不翔。當食不嘆。鄰有喪,舂不相。里有殯,不巷歌。適墓不歌。哭日不歌。送喪不由徑,送葬不辟涂潦。臨喪則必有哀色,執紼不笑,臨樂不嘆;介胄,則有不可犯之色。故君子戒慎,不失色於人。
《荀子》〈解蔽3〉生則天下歌,死則四海哭。
《淮南子》〈脩務訓5〉夫歌者,樂之徵也;哭者,悲之效也。
《禮記》〈中庸1〉天命之謂性,率性之謂道,修道之謂教。道也者,不可須臾離也,可離非道也。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,恐懼乎其所不聞。莫見乎隱,莫顯乎微。故君子慎其獨也。喜怒哀樂之未發,謂之中;發而皆中節,謂之和;中也者,天下之大本也;和也者,天下之達道也。致中和,天地位焉,萬物育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