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8日 星期三

〈八佾12〉

〈八佾12〉祭如在,祭神如神在。子曰:「吾不與祭如不祭。」

這是孔子講鬼神祭拜學。

第一句的問題通常不大,比較有爭議的在第二句。

「祭如在」,就是「事死如事生」,特別是對自己的亡父亡母和列祖列宗。孔子沒明說有神沒神,要恭敬的真像有個神在那處接受你的祭拜一樣。不能空有祭拜的儀式,沒有恭敬的心。「如」就是英文的as;相對的是「是」,英文的is。

「神」是一般百姓對於有功德流傳世間的人過世之後的尊稱。弟子記載孔子平常不太談「怪、力、亂、神」,和這裡的解釋剛好矛盾。

第二句有斷句的問題。一般都作「吾不與祭,如不祭。」從包咸開始的解釋都是「孔子如果有事或生病無法親自參加祭典,雖然有人代為祭拜,但是很難表達出孔子的肅敬之心,那就跟沒有祭拜一樣。」這種解是強調的是祭拜時重要的是「肅敬之心」。可是孔子是「真的沒有親自祭拜」啊?為什麼還要說「好像沒有祭拜」?

另一種斷句法是「吾不與,祭如不祭」,其中「與」有「贊同」的意思,和前者斷句法「與」是「參與」不同。「祭如不祭」是和前面「祭神如神在」的語法一致的。整句的意思就是「我不贊同祭拜的時候祭拜者沒有誠敬之心,這樣就等於沒有祭拜一樣。這樣的解釋似乎比較合理。

孔子從「祭如在」,引申到「祭神如神在」。然後翻轉說,我不贊成「祭如不祭」,也就是「祭如不在」的意思。雖然孔子沒明白說出背後的道理,但是「依脈絡解經」,可以推論出來孔子強調的是祭拜者的敬肅之心是「祭之本」。所以「祭如在」是在「心中」存在,要靠著外在得祭拜儀式才更能彰顯內心的敬肅之心。這點又比〈為政5〉說得「祭之以禮」要更深一層。真是「夫子循循然善誘人」。子張後來說「祭思敬」(〈子張1〉),以及子路說的「吾聞諸夫子:喪禮,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,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。祭禮,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,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。」 (《禮記》〈檀弓上56〉及《孔子家語》〈曲禮子貢問26〉)都可以說是得到孔子的祭禮的神髓。

另外,下面這段的意思也發揮了此處沒有明說的部分:《禮記》〈祭統1〉凡治人之道,莫急於禮。禮有五經,莫重於祭。夫祭者,非物自外至者也,自中出生於心也;心怵而奉之以禮。是故,唯賢者能盡祭之義。


附錄

《春秋繁露》〈祭義1〉君子之祭也,躬親之,致其中心之誠,盡敬潔之道,以接至尊,故鬼享之。享之如此,乃可謂之能祭。祭者,察也,以善逮鬼神之謂也。善乃逮不可聞見者,故謂之察。吾以名之所享,故祭之不虛,安所可察哉!祭之為言際也與?祭然後能見不見。見不見之見者,然後知天命鬼神。知天命鬼神,然後明祭之意。明祭之意,乃知重祭事。孔子曰:「吾不與祭,如不祭。祭神如神在。」重祭事,如事生。故聖人於鬼神也,畏之而不敢欺也,信之而不獨任,事之而不專恃。恃其公,報有德也;幸其不私,與人福也。
〈為政5〉孟懿子問孝。子曰:「無違。」樊遲御,子告之曰:「孟孫問孝於我,我對曰『無違』。」樊遲曰:「何謂也?」子曰:「生事之以禮;死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。」
〈為政24〉子曰:「非其鬼而祭之,諂也。見義不為,無勇也。」
〈顏淵2〉仲弓問仁。子曰:「出門如見大賓,使民如承大祭。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在邦無怨,在家無怨。」仲弓曰:「雍雖不敏,請事斯語矣。」
〈子張1〉子張曰:「士見危致命,見得思義,祭思敬,喪思哀,其可已矣。」
〈堯曰1〉堯曰:「咨!爾舜!天之曆數在爾躬。允執其中。四海困窮,天祿永終。」舜亦以命禹。曰:「予小子履,敢用玄牡,敢昭告于皇皇后帝:有罪不敢赦。帝臣不蔽,簡在帝心。朕躬有罪,無以萬方;萬方有罪,罪在朕躬。」周有大賚,善人是富。「雖有周親,不如仁人。百姓有過,在予一人。」謹權量,審法度,修廢官,四方之政行焉。興滅國,繼絕世,舉逸民,天下之民歸心焉。所重:民、食、喪、祭。寬則得眾,信則民任焉,敏則有功,公則說。
《禮記》〈曲禮下119〉凡祭,有其廢之莫敢舉也,有其舉之莫敢廢也。非其所祭而祭之,名曰淫祀。淫祀無福。天子以犧牛,諸侯以肥牛,大夫以索牛,士以羊豕。支子不祭,祭必告于宗子。
《禮記》〈檀弓上56〉子路曰:「吾聞諸夫子:喪禮,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,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。祭禮,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,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。」
《孔子家語》〈曲禮子貢問26〉子游問喪之具,孔子曰:「稱家之有亡焉。」子游曰:「有亡惡乎齊?」孔子曰:「有也,則無過禮;苟亡矣,則歛手足形。還葬,懸棺而封。人豈有非之者哉?故夫喪亡,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,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。祭禮,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,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。」
《禮記》〈檀弓下141〉唯祭祀之禮,主人自盡焉爾;豈知神之所饗,亦以主人有齊敬之心也。
《禮記》〈少儀25〉賓客主恭,祭祀主敬,喪事主哀,會同主詡。
《禮記》〈祭統1〉凡治人之道,莫急於禮。禮有五經,莫重於祭。夫祭者,非物自外至者也,自中出生於心也;心怵而奉之以禮。是故,唯賢者能盡祭之義。
《禮記》〈祭統27〉其義章者,其祭也敬。祭敬則竟內之子孫莫敢不敬矣。是故君子之祭也,必身親蒞之;有故,則使人可也。雖使人也,君不失其義者,君明其義故也。其德薄者,其志輕,疑於其義,而求祭;使之必敬也,弗可得已。祭而不敬,何以為民父母矣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