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11日 星期六

〈八佾18〉事君盡禮

〈八佾18〉子曰:「事君盡禮,人以為諂也。」

本章講的是臣事君之禮。這裡講的事「臣對君」的這一面,並沒有像下一章講到「君臣相互對待的倫理」。所以不能說是孔子只要求下屬對君上有片面義務,而忽略彼此相互之間有不同的義務。

這章沒有難懂的字。這裡省略了主詞「臣」。「事」是下對上的服侍,有「事父母」、「事君」、「事鬼神」等等用法。「諂」是超過禮法要求的討好,指的是態度和行為。

弟子記載孔子這句話,語意很清楚,但是卻沒說明背後的原因。孔安國就說:「時事君者多無禮,故以有禮者為諂。」後來的注疏家也都遵循這樣的看法。這不僅是「失禮」後的常見現象,也是「失禮者」對於「守禮者」的「妒恨」,或是類似「酸葡萄」心理:自己做不到的事情,就認為別人做到了是靠著不道德的手段達到的;有了這樣的心理,好像自己忽然間站上了道德的制高點。

失了禮,是非對錯都變了調。


附錄

〈學而7〉子夏曰:「賢賢易色,事父母能竭其力,事君能致其身,與朋友交言而有信。雖曰未學,吾必謂之學矣。」
〈為政5〉孟懿子問孝。子曰:「無違。」樊遲御,子告之曰:「孟孫問孝於我,我對曰『無違』。」樊遲曰:「何謂也?」子曰:「生事之以禮;死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。」
〈八佾19〉定公問:「君使臣,臣事君,如之何?」孔子對曰:「君使臣以禮,臣事君以忠。」
〈里仁18〉子曰:「事父母幾諫。見志不從,又敬不違,勞而不怨。」
〈里仁26〉子游曰:「事君數,斯辱矣,朋友數,斯疏矣。」
〈公冶長16〉子謂子產,「有君子之道四焉:其行己也恭,其事上也敬,其養民也惠,其使民也義。」
〈子罕16〉子曰:「出則事公卿,入則事父兄,喪事不敢不勉,不為酒困,何有於我哉?」
〈先進12〉季路問事鬼神。子曰:「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?」敢問死。曰:「未知生,焉知死?」
〈先進24〉季子然問:「仲由、冉求可謂大臣與?」子曰:「吾以子為異之問,曾由與求之問。所謂大臣者:以道事君,不可則止。今由與求也,可謂具臣矣。」曰:「然則從之者與?」子曰:「弒父與君,亦不從也。」
〈憲問22〉子路問事君。子曰:「勿欺也,而犯之。」
〈衛靈公38〉子曰:「事君,敬其事而後其食。」
〈陽貨9〉子曰:「小子!何莫學夫詩?詩,可以興,可以觀,可以群,可以怨。邇之事父,遠之事君。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。」
〈陽貨15〉子曰:「鄙夫!可與事君也與哉?其未得之也,患得之;既得之,患失之。苟患失之,無所不至矣。」
〈微子2〉柳下惠為士師,三黜。人曰:「子未可以去乎?」曰:「直道而事人,焉往而不三黜?枉道而事人,何必去父母之邦。」
〈學而15〉子貢曰:「貧而無諂,富而無驕,何如?」子曰:「可也。未若貧而樂,富而好禮者也。」子貢曰:「《詩》云:『如切如磋,如琢如磨。』其斯之謂與?」子曰:「賜也,始可與言詩已矣!告諸往而知來者。」
〈為政24〉子曰:「非其鬼而祭之,諂也。見義不為,無勇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