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

〈八佾21〉哀公問社於宰我

〈八佾21〉哀公問社於宰我。宰我對曰:「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,曰使民戰栗。」子聞之曰:「成事不說,遂事不諫,既往不咎。」

本章一開始的「社」字,有的版本作「主」

魯哀公在〈為政19〉問過孔子「何為則民服?」的問題。這裡是問宰我「社」或「主」的問題。

宰我在本章是他在《論語》的首次出場。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辯辭。以後還會有三次見到他出場,每次都讓孔子生氣。他是孔門「言語科」列名在子貢之前的弟子。

「社」,皇侃說是「社稷」,邢昺說是「五土之神也」。朱子沒有解釋「社」,卻解釋了「戰栗」,「恐懼貌」,戴震說是「謹敬貌」。

這裡哀公問的是「社」,宰我回答得卻是「三代的社稷用的是甚麼樣的樹木」。

孔安國說:「凡建邦立社,各以其土所宜之木。宰我不本其意,妄為之說,因周用栗,便云使民戰慄。」蔣伯潛說得比較清楚:「社是祀后土的地方。古時一個國家成立,必立社以祀后土,又必因土地之宜種一種樹木於社。以明這個土地的性質,宜種何種樹木。」

比較麻煩的解釋是孔子的回應。

孔子沒有明白回應說「宰我的解釋到底是對是錯」,卻回答了「成事不說,遂事不諫,既往不咎。」「成事」、「遂事」,和「既往」到底講的是一件事,兩件事,還是三件事?

包咸說:「事已成,不可復解說也。事已遂,不可復諫止也。事既往,不可復追咎也。」從何晏的引用看來,好像說了三次其實只說一件事,都是「過去的事」

劉寶楠認為是「兩件事」:「成事」、「遂事」,當指見所行事。「既往」,當指從前所行事。

皇侃引師說將「成」、「遂」和「既往」三個關鍵字解釋成是「過去的三個過程」:「成,是其事自初成之時;遂,是其事既行之日;既往,只其事已過之後也。」

在這句話裡,「說」不是〈學而1〉「不亦說乎」的「說」(悅),包咸說是「解說」,黃懷信解釋「不說」為「說之於事無補也」。「遂」,行也」。「不諫」,「諫不可止也。」「咎」,《爾雅》〈釋詁〉:「咎,病也」,也有的說是「過也」,劉寶楠認為可以引申為:「凡有所過責於人,亦曰咎。」

蔣伯潛認為,孔子講了三次是責備宰我,讓他以後知道「慎言」。可是我還是不懂宰我的說明和孔子的教誨之間有什麼關聯。

如果說孔子的意思是說「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」,那宰我講得是正確的囉?如果不是,直接像他說過的「不然」,然後再加以更進一步地說明,這樣答案不是更清楚嗎?孔子這樣「讓人摸不著頭腦」的回答,真可以堪稱是「禪宗始祖」了!

這一章的意外貢獻並不在於對於章旨的了解,而在於「既往不咎」這個成語的流傳。不過,「既往不咎」在原諒初次犯錯的人是可以的,如果因此而是非不明、善惡不分,那麼恐怕以後類似的情況還會層出不窮吧!


附錄

〈為政19〉哀公問曰:「何為則民服?」孔子對曰:「舉直錯諸枉,則民服;舉枉錯諸直,則民不服。」
《史記》〈仲尼弟子列傳33〉宰我問五帝之德,子曰:「予非其人也。」
《史記》〈仲尼弟子列傳34〉宰我為臨菑大夫,與田常作亂,以夷其族,孔子恥之。
〈公冶長10〉宰予晝寢。子曰:「朽木不可雕也,糞土之牆不可杇也,於予與何誅。」子曰:「始吾於人也,聽其言而信其行;今吾於人也,聽其言而觀其行。於予與改是。」
〈雍也26〉宰我問曰:「仁者,雖告之曰:『井有仁焉。』其從之也?」子曰:「何為其然也?君子可逝也,不可陷也;可欺也,不可罔也。」
〈先進3〉德行:顏淵,閔子騫,冉伯牛,仲弓。言語:宰我,子貢。政事:冉有,季路。文學:子游,子夏。
〈陽貨21〉宰我問:「三年之喪,期已久矣。君子三年不為禮,禮必壞;三年不為樂,樂必崩。舊穀既沒,新穀既升,鑽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」子曰:「食夫稻,衣夫錦,於女安乎?」曰:「安。」「女安則為之!夫君子之居喪,食旨不甘,聞樂不樂,居處不安,故不為也。今女安,則為之!」宰我出。子曰:「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,然後免於父母之懷。夫三年之喪,天下之通喪也。予也,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?」
《周禮》〈地官司徒60〉以天下土地之圖,周知九州之地域廣輪之數,辨其山林、川澤、丘陵、墳衍、原隰之名物;而辨其邦國都鄙之數,制其畿疆而溝封之,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。
《白虎通德論》〈卷二〉〈社稷9〉社稷所以有樹何?尊而識之,使民人望見師敬之,又所以表功也。故《周官》曰:「司社而樹之,各以土地所生。」《尚書》逸篇曰:「太社唯松,東社唯柏,南社唯梓,西社唯栗,北社唯槐。」
《淮南子》〈齊俗訓15〉有虞氏之祀,其社用土,祀中溜,葬成畝,其樂咸池、承雲、九韶,其服尚黃;夏后氏,其社用松,祀戶,葬牆置翣,其樂夏鑰、九成、六佾、六列、六英,其服尚青;殷人之禮,其社用石,祀門,葬樹松,其樂大濩、晨露,其服尚白;周人之禮,其社用栗,祀灶,葬樹柏,其樂大武、三象、棘下,其服尚赤。禮樂相詭,服制相反,然而皆不失親疏之恩,上下之倫。今握一君之法籍,以非傳代之俗,譬由膠柱而調瑟也。